市委决定,从2014年1月起,用8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红十字会高度重视该项活动,由于市红十字会党组在市卫生局,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市红十字会的全体党员干部全程参加市卫生局组织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庆组办发﹝2014﹞4号)。
2014年2月11日,市红十字会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市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会上,对市红十字会县级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丁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