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首例遗体捐献志愿者成功捐献遗体
发布时间:2014-02-07 09:26 阅读次数:3082次
死后化为一抔灰融于大地,还是捐出遗体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生命?怀宁县三桥镇三桥社区王维苗给出了自己的答案,2014年2月5日,怀宁县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王维苗成功捐献遗体,实现了该县遗体捐献零的突破。
“人死了,为何不做最后一件好事。将遗体捐献出来,可以救治其他人!”这是王维苗生前说过的一句话。2月5日上午,由于病情恶化,王维苗不幸去世。作为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家人尊重他的遗愿,将他的遗体成功捐献。王维苗生前说,把自己的身体捐出去,去帮助那些需要的人,让更多的人得到好处,也是他最开心的事情。早在2012年,王维苗在怀宁县红十字会正式办理了遗体(器官)捐献的各项登记手续。今年2月初,其病情进一步恶化,5日上午,他走完了人生最后的旅程。悲痛之余,王维苗的家人没有忘记他的心愿,第一时间与县红十字会取得联系。县红十字会在其家属的同意下与上级红十字会取得联系,于5日下午将遗体移交给安徽医科大学,顺利完成了遗体捐献,这也是怀宁县首例遗体成功捐献。
怀宁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有利于医学发展和人才培养,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对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一方面,人死了还能为社会为人类作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尚的行为;另一方面,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照亮别人的生命。
(怀宁县红十字会 夏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