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市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要求,依法指导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工作。
(三)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四)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防病、防灾知识;按照国家和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在上级红十字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组织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合作与交流活动。
(六)组织管理全市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安徽分库安庆工作站”。组织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八)完成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庆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只包括会本级单位预算,没有直属单位。具体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安庆市红十字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庆编[2012]10号)文件规定,市红十字会编制7名,内设机构主要分为办公室、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两个科室。现有在职人员7人,均为财政预算拨款供给人员。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 位 性 质 |
1 |
安庆市红十字会本级 |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红十字会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全面发展、稳步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总基调,逐步健全人道服务体系,强化核心业务,切实提高依法治会、依法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在服务安庆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红十字体系建设,完善组织网络。二是加强备灾救灾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抓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四是增强筹资能力,进一步做好救助工作。五是开展生命关爱工作,营造“无偿捐献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我市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七是规范管理,不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传播红十字精神。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9万元,来自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经常收入预算拨款64.2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万元,占91.06 %,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医疗卫生支出2.56万元,占3.94 %,用于会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24万元,占5.00 %,用于会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长1.97万元,增长3.1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56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22万元,增长9.40%,增长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调等。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9.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7万元,增长2.55%,主要原因是市红十字会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调增。其中“红十字事业经费” 53.7万元,主要包括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经费及红十字事业项目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5.4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2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28万元,增长9.46%,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等。主要用于市红十字会机关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庆市红十字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64.9万元。较上年增长3.1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以及医疗保险基数等。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安庆市红十字会2017年收入预算6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9万元,占100%,其中经常性收入预算拨款64.2万元,占98.92%,国库管理非税收入0.7万元,占1.08%。
六、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庆市红十字会2017年支出预算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万元,占82.2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7.02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占17.72%,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项目所发生的支出。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市红十字会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市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0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会机关行政运行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及公务接待、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我会年初未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安庆市红十字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机要应急用车)已移交至市公车平台管理。单位无价值 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安庆市红十字会2017年项目支出按规定从工作目标、实施进度、完成质量、预计效益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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