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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太湖县成功完成一例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21-04-19    阅读次数:3769次

2021年4月14日6时,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中国科大附一院OPO团队在太湖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完成一例器官捐献,这是太湖县2021年首例器官捐献。 

据了解,捐献者张某,男,27岁,系太湖县小池镇天龙村人,因车祸致重度颅脑外伤,死亡后其父母、妻子决定捐献能用的所有器官,签订《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最终捐献了肝脏,一对肾脏,一对眼角膜,他的大爱义举,将使三个垂危病人重获新生。

器官捐献是善念的延续,是延续生命的另一种方式,也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太湖县红十字会  沈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