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红十字会有31个省级分会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会,7万多个基层组织,近2000万会员。在人道领域里的工作不断开展,并得到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备灾救灾网络已初具规模,中国红十字会在开展自然灾害的救H力工作中,募集了价值20多亿元人民币的救灾款物,为保障受灾群众的健康、保护受灾群众的生命作出了贡献。1982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倡导和推进公民无偿献血事业。中国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和许多国家红十字会有着良好关系与合作,也积极援助姊妹国家红十字会。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并担任副主席。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使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有了法律保障。
2004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红十字会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聘请国家主席胡锦涛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选举彭珮云继续担任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通过了《中国红十字事业2005—2009年发展规划》。
在新的世纪里,中国红十字会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突出抓好备灾救灾、卫生救护知识培训、社会服务、传播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础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和红十字青少年道德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预防艾滋病等主要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向社会宣传和多渠道筹集资金等工作,配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1993年10月31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规定:
中国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中国红十字会使用金黄色的橄榄枝环绕白底红十字标志作为会徽。
红十字会的任务:
u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u 开展备灾和救灾工作;
u 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
u 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工作,战时参与救护活动;
u 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负责红十字会的血站管理和检查指导;
u 中国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供者动员、宣传、组织和数据检索工作;
u 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
u 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及经济团体。
u 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u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u 宣传国际人道主义法,进行国际间的友好合作和经验交流;
依照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的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的有关事宜.